第三方物流資助計劃-TPL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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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助高達200萬助你發展業務

 

為配合推動「智慧物流」發展,香港特區政府(政府)已於2020年10月12日正式成立「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先導計劃),計劃旨在支援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3PL)通過技術升級和流程優化,提升本地物流業的競爭力。

 

計劃重點

  • 每間申請企業的最高累計資助金額上限港幣二百萬元*(連項目審計費)
  • 每間申請企業最多可獲資助四個核准項目
  • 政府最多資助項目總核准開支的三分之二
  • 項目推行時間最多24個月
  • 申請企業可選擇在提交申請後及等待申請結果期間開始項目

 

計劃詳情

資助項目

東昇企業資源計劃系統 (Eastop ERP)

供應鏈管理系統

訂單管理系統

東昇倉庫管理系統 (WMS)

客戶關係管理系統(CRM)

運輸管理系統 (TMS)

資助總上限200萬元
項目數目上限4個
政府資助金額比例66.66% (三分之二)
客戶投入金額比例33.33% (三分之一)
申請資格

企業需要在香港登記,並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並符合以下條件,均可遞交申請:

  1. 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如供應鏈及分銷管理等增值服務;
  2. 業務須與進口或出口物流服務有關; 以及
  3. 在項目進行期間,必須維持符合申請資格的條件。

備註:

  • 業務性質:企業需在商業登記中明確列出「物流與運輸」作為主要業務性質
  • 服務範圍: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第三方物流的定義,包括運輸、倉儲、配送等
  • 認可證明:可能需要提供相關的行業認證或證明,顯示企業在物流領域的專業性
申請所需文件
  1. 商業登記署表格1(a)/1(c) 或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NAR1副本
  2. 實質業務運作證明文件
  3. 申請人身分證明或護照副本
  4. 已簽署的誠信及不合謀報價/投標確認書副
  5. 報價單副本

 

案例示範

A先生經營一家物流運輸公司,專注於為客戶安排送貨至各種地點(例如超市、士多等)。他的公司在香港合法登記,業務性質為物流及運輸,符合申請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的資格。

 

現有問題:

過往,A先生的運輸車隊主要依賴通訊軟件進行溝通,導致工作安排混亂,無法有效整理每日送貨情況和報表,經常出現送漏和送錯的問題。

 

解決方案:

A先生決定購買東昇ERP系統,並配合流動應用程式(司機Apps)使用。該ERP系統將與A先生現有的訂單管理系統對接,實現以下功能:

  • 訂單管理:自動收集每日送貨訂單
  • 司機協調:司機通過Apps接收和確認訂單,安排送貨
  • GPS追蹤:送貨完成後,系統自動記錄GPS數據,確保送貨記錄透明可查

這一方案將顯著降低工作量和人為錯誤,提高整體運營效率。

 

申請資助

系統總價值:80萬

預計政府資助總額:80萬 * 75% = 60萬

預計政府資助首期:60萬 *  75% = 45萬

預計政府資助餘額:60萬 *  25% = 15萬

如有須要,隨時向我司查詢!

最新公布

 

2024年2月 推出優化措施

  • 擴大資助範圍:。優化措施包括擴大資助範圍,以涵蓋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科技方案和相關的科技方案應用顧問服務,從而採用ESG科技,以及與獲批的物流科技應用方案項目直接相關的專題式項目培訓,以推動業界發展綠色和可持續物流,並加強支援申請企業應用物流科技。
  • 提高資助金額:每間申請企業的最高累計資助金額上限亦由港幣一百萬元提升至港幣二百萬元。
  • 簡化申請流程:中小企可通過「一站式平台」提交文件。

 

資助範圍

  • 技術升級:資助那些利用應用科技和信息系統來提升增值物流流程的生產力與效率的項目,如倉儲管理系統 WMS、運輸管理系統等。
  • 設備採購:自動化設備(如 AGV 搬運機器人、智能貨架)。
  • 流程優化:供應鏈數據分析

 

資助原則

  • 每間申請企業的最高累計資助金額上限:港幣 200 萬元
  • 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三分之一(除項目審計費外)
  • 每間申請企業最多可獲4個核准項目
  • 申請企業可在遞交申請後翌日開始項目

 

資助安排

  • 首期撥款:簽訂資助協議後,獲批資助額的75%
  • 終期撥款:將於項目完成以及項目終期報告獲管理委員會及秘書處接納後發放,並根據項目的實際總開支及已發放的首期撥款作調整

 

計劃資助項目

  • 庫存管理系統 WMS
  • 流動WMS App系統
  • 企業資源規劃系統(ERP)
  • 供應鏈管理系統
  • 訂單管理系統
  • 倉庫管理系統
  • 客戶關係管理系統
  • 數據分析平台
  • 運輸管理程式

 

申請資格

  •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
  • 申請企業務必與進口或出口物流服務有關,而非只提供本地物流服務
  • 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的實質業務(如倉儲、運輸、供應鏈管理)
  • 項目需符合「智慧物流」技術方向

 

申請流程

  1. 申請全年受理,處理進度視乎申請企業有否遞交所須證明文件。
  2. 秘書處保留在有需要時要求申請企業就其已提交的申請補充額外資料/證明文件的權利。
  3. 申請企業須就其申請委任一名現任員工作爲項目統籌人,以作爲遞交申請後及項目推行期内(如申請獲批核)與秘書處接洽的主要聯絡人。在此期間,除非得到秘書處的書面許可,申請企業不可擅自更換項目統籌人。
  4. 申請企業如欲撤回申請,可在與秘書處簽訂資助協議前,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秘書處。

案例示範

A先生經營一家物流運輸公司,專注於為客戶安排送貨至各種地點(例如超市、士多等)。他的公司在香港合法登記,業務性質為物流及運輸,符合申請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的資格。

 

現有問題:

過往,A先生的運輸車隊主要依賴通訊軟件進行溝通,導致工作安排混亂,無法有效整理每日送貨情況和報表,經常出現送漏和送錯的問題。

 

解決方案:

A先生決定購買東昇ERP系統,並配合流動應用程式(司機Apps)使用。該ERP系統將與A先生現有的訂單管理系統對接,實現以下功能:

  • 訂單管理:自動收集每日送貨訂單
  • 司機協調:司機通過Apps接收和確認訂單,安排送貨
  • GPS追蹤:送貨完成後,系統自動記錄GPS數據,確保送貨記錄透明可查

這一方案將顯著降低工作量和人為錯誤,提高整體運營效率。

 

申請資助

  • 系統總價值:80萬港元
  • 預計政府資助總額:80萬 × 75% = 60萬港元
  • 預計政府資助首期:60萬 × 75% = 45萬港元
  • 預計政府資助餘額:60萬 × 25% = 15萬港元